酒泉市财政局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

甘肃会计
2024-02-26

工作财政.png


近年来,酒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谋划、质效优先、统筹推进,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显著提升,在服务保障酒泉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发展为动力,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制订相对统一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2019年酒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后,市级制定了《酒泉市市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酒泉市市级绩效运行监控实施细则》《酒泉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酒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酒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5个制度办法。县(市、区)财政结合实际,完善业务流程,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重点项目(行业)绩效管理等方面也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办法,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构建指标体系。早在2013年酒泉市财政局就研究制定《酒泉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定量指标、定性指标2个方面对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出明确规定,并按支出科目和资金性质划分为九大类指标,初步形成了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运行,有效提升了指标设置水平。系统评价指标实现了从40多个行业领域、1000多个行业职能、5000多个具体事项精准推荐指标40000余条,形成较为完备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注重绩效培训。市县财政部门依托业务素质能力提升、预算编制等培训契机,对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了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立和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学习了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业务政策。四是推进平台建设。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成功上线运行“酒泉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基本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填报、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运行监控跟踪、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和数据提取查询分析等功能,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基本实现全程网办,节省了预算单位时间,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以实施综合考评为抓手,推动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项目和政策绩效管理作为突破口优先推进,逐步延伸到部门和单位整体、政府财政运行,逐步深化、层层递进,搭建起“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一是做好项目政策动态调整。将所有项目支出和财政支持政策纳入绩效管理,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和政策,在不同阶段分别组织开展事前论证、中期评估和到期评价,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起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有效解决资金固化和政策项目“只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二是突出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压实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和单位从注重单个项目和政策绩效向聚焦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和核心业务实施效果转变,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以构建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指标体系为重点,通过目标编报、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和结果应用,全面提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谁花钱,谁负责”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职责下沉到预算部门终端责任单元。三是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将市县两级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财政保障能力、成本节约、运行成效、财源建设等多维度评价市县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同时,在全面实行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积极开展财政重点评价,2023年选取 26个重点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评金额达11.65亿元。2021 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管领导班子考核部门评价内容。2023年市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制定《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考核。

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主线,优化重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构建“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预算安排前,实施评估把关。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其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有效提升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同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严格实行绩效目标与预算草案同步申报,所有财政支出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的审核作为预算审核的前置条件,对绩效目标不明确、设置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或压减资金额度。二是预算执行中,强化监控纠偏。持续加大预算绩效监控力度,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科室在每年9月份,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对1-8月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对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同步开展绩效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能。2023年市级财政对77个部门,460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监控资金13.2亿元,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督促整改,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预算结束后,加强评价应用。坚持“花钱必问效”,建立项目支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的立体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扩大抽查复核和重点评价范围,并将评价结果与来年预算安排挂钩,绩效好的优先安排,绩效差的少安排甚至不安排,同时,在财政绩效评价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并在财政门户网站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为重点,建立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央和省市《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基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2023年市级将社保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全覆盖。探索创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借、用、管、还”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举债必问效”的责任意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将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呈现“哪里有财政资金和政府公共资源,哪里就有绩效管理”,探索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将绩效理念融入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阅读2
分享
写评论...
推荐文章
1  /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