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申请入口

甘肃会计
2024-02-13

甘肃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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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甘肃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申请


相关文件:学分折算依据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文件和 《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文件。


入口网址:http://118.180.24.195:82/account-collect-client-gs/education/view/education-person/login.html (或点击上方图片快速进入)


学分计量标准:

(一)参加由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培训且通过考核的,根据继续教育内容折算为90学分或相应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二)   用人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通过考核的,每天(8个课时)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培训所在年度为准;

(三)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 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的,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通过考试合格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五)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由主管 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 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参加财政部门组织 的会计类知识竞赛,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竞赛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六)参加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 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 考核的,可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 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八)独立承担我省财政部门或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 课题,课题结项后,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 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 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 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九)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 的经济、管理类报刊 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 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十)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 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 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十一)参加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 师协会、甘肃省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培 训科目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协会确认的年度为准;

(十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上述一条规定的其中一 种方式取得90学分的,可不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折算学分 未达到90学分的,应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 分,仍未达到90学分的,再选择相应的公需科目,完成剩余的学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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