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吕林邦主持召开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暨工作任务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省财政厅重大政策和重要办法评估实施方案》《省财政厅法制审核工作规程》,盘点2023年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一年来,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压实厅内各处室(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财政法治建设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其分工方案持续抓好任务落实,七个方面71项具体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财政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财政普法工作不断深入,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实现了一些新突破。时至年底,各处室要认真对照年度任务开展“回头看”,盘点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全年财政法治建设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明年要重点围绕财政制度建设下功夫,拿出务实管用举措,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提高站位推进制度建设。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维度、落实的角度,把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财政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提上重要日程抓紧抓实,切实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扎实做好政策制度梳理。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根据上位法修订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发展实际,全面梳理财政领域现行实施的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有关政策文件和制度办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夯实财政制度基础。三是稳步推进政策制度评估。要开展重大政策和重要办法评估,围绕财政重大政策和重要办法施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评估,分析效果、效率、效益和落实情况,提高政策制度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探索构建“制定—执行—评估—优化”闭环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在制度集成和制度执行上求实效,推动财政整体工作质效提升。四是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要重视政策评估结果的应用,政策制定处室依据评估结果对其中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的及时修订或废止,补齐制度短板,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政策优化和制度设计水平。